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农业农村部4月1日印发了《2021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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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农业农村部4月1日印发了《2021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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