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工作部署,自5月16日进入渔业禁捕期后,大庆市公安局林甸县局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于近日破获3起非法捕捞鱼类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近日,县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林甸县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
获此情况后,县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并于5月20日在林甸县某禁捕水域附近将正在实施非法捕捞的杨某、王某、马某等3人抓获,当场扣押作案船只1艘、捕鱼地笼1套、拉鱼车辆2台、禁用捕鱼网具2片、查获野生鱼类70余斤。经讯问,杨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对自今年5月份以来,在林甸县某禁捕水域内使用非法捕捞工具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王某、马某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非法捕捞执法力度,重拳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生态水域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