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苯咪唑溶液:按正常用量,胭脂鱼发生死亡;淡水白鲳、斑点叉尾鮰敏感;各种贝类敏感。无鳞鱼慎用。本品约72小时才有明显效果,池塘尽量做到5天不换水。
2、菊酯类杀虫药:水质清瘦,水温低时(特别是20℃以下),对鲢、鳙、鲫鱼毒性大;如沿池塘边泼洒或稀释倍数较低时,会造成鲫鱼或鲢鳙鱼死亡。本品易产生抗药性,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要注意与非菊酯类药物交替使用。
3、杀虫药(敌百虫除外)或硫酸铜:当水深高于2米,如按面积及水深计算水体药品用量,并且一次性使用,会造成鱼类死亡,概率超过10%。
4、辛硫磷:①对淡水白鲳、鲷毒性大,不得用于大口鲶、黄颡鱼等无鳞鱼;②6厘米以下的鱼苗慎用;③若使用剂量偏高发生中毒现象时,可选用阿托品或胆碱酯酶复合剂进行解救;④在虾蟹类养殖中禁用。
5、硫酸锌:用于海水贝类时应小心,有可能致死,特别注意使用后缺氧。鳗鲡禁止使用。
6、硫酸铜、硫酸亚铁:贝类禁用,用药后注意增氧,瘦水塘、鱼苗塘适当减少用量;30天内的虾苗禁用。广东鲂、鲟、乌鳢、宝石鲈慎用。
7、硫酸铜:不能和生石灰同时使用。当水温高于30℃时,硫酸铜的毒性增加,硫酸铜的使用剂量不得超过300克/亩·米,否则可能会造成鱼类中毒泛塘,且烂鳃病、鳃霉病不能使用,鳜禁用。
8、敌百虫:虾蟹、淡水白鲳禁用;加州鲈、乌鳢、鲶、大口鲶、斑点叉尾回、鳜、虹鳟、海水章鱼、胡子鲶、宝石鲈慎用。水体碱性高毒性大,谨慎使用。
9、盐酸氯苯胍:若拌饲料不均匀,会造成鱼类中毒死亡,特别是鲫鱼的死亡。
10、阿苯达挫:本品具胚胎毒性和致畸作用,因此繁殖期内的水生动物不宜使用;如果投药量达不到有效给药剂量,只能驱除部分鱼体中的虫体。